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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要关停 200档主忙清货

   发表时间2017-03-07 12:53:41

      广州公园前地铁上盖有个陶街,与其周边的粤华街等地形成一个广州人熟知的电子产品市场,而离其不远处的中山六路和解放南路交界有个誉隆电子数码城也算其中一部分。今年10月中旬广州地铁在电子城贴出一纸公告,告知2015年12月31日电子城要关停,近200个档口档主表示太突然,压了太多存货来不及清理。广州地铁表示自2014年初已不下8次书面函告电子城物业合同到期,且去年底本来要关停,已顺延一年给档主清货,是按政府要求要清拆违建。


     光塔街道办则表示,已建议并协调让这些档主就近异地安置经营。


物业公司:

关停对200多档主生计影响大

     近两日,记者去到中山六路和解放南路交界处的誉隆电子数码城,发现人头涌动,生意较火爆。据临街一处档口的档主卢先生说,他在此做了十几年,电子城市场已较为成熟,其档口日均约有200人次的客流,一个月赚四五千元来养活一家,“如果关停去其他地方起码要捱几年租金,才能逐渐旺起来,现在一纸公告来限2个月内就关停,实在是太急了!”


跟广州地铁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各个档口分租给小档主的物业公司——广东源天祥科技有限公司一名马姓经理表示,广州地铁不应该在今年10月这么突然来给电子城到处贴公告,影响档主生意。“我们这里近200个档口,大约有50名都是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关停对他们生计影响很大,我们这里还是越秀区光塔创业孵化基地。”


广州地铁:


已被列入清理“三不”市场清拆名单


至今不下8次函告物业今年底关停


        对此,广州地铁地产房地产事业总部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2月开始就不下8次书面函告电子城物业——广东源天祥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城作为临时建筑物使用期限已过,双方租赁合同最迟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到期,“本来是2013年5年合同到期,2014年顺延了1年,后来该公司说跟小档主签到今年底,又顺延到今年底,现在还欠我们半年租金没给。”该负责人说,届时再不交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从一则今年11月9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致全体分租商户的《关于限期关停誉隆电子城的公告》中看到,该公告写着:因该电子城属于临时建筑物,存在规划过期、设施设备老化等重大安全隐患,广州地铁决定关停,并已多次函告广东源天祥科技有限公司要尽快跟其办理租赁合同的终止手续,并将清场信息及时告知各分租商户,按期收回场地,让各分租商户提前做好退场准备。


       而2015年10月16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下达了要求限期拆除誉隆电子城临时建筑物的执法决定书(穗综越违建处字(2014)2430003号)。“一般下了决定书15日内就要拆除,也就是说,本来10月底城管就可以按法律规定强拆了,但考虑到小档主还没退场,我们也协调延长2个月留到12月31日。”该负责人表示,该建筑物其实2014后就已经是违建,被越秀区列入清理“三不”市场的清拆名单。据悉,等小档主退场后,广州会将此地拆平,再考虑跟政府协商重新规划,可能用作商住、或交还政府用作公益项目,该负责人人表示,具体规划还没出炉,但确定不会再做这种分租档口的商业市场。


疑问焦点


“违建”能存在近20年


为何现在才来拆?


广州地铁:2011年前各档口是临建不是违建


       记者从源天祥公司了解到,其实他们当初兴建虽然是临时建筑,却有完备报建手续,证件齐全,且有合法经营执照。不过,根据今年4月越秀区城管发出的一则告知书显示,自1995年至2008年9月,电子城第3层的约60平方米办公场所建筑属于违建,为超出规划审批图纸私自加盖,但并未将包括一、二层各个档口在内的整栋定义为违法建筑。


       但广州地铁地产房地产事业总部负责人持不同意见,其表示,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48条规定:“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期不得超过两年。”


        “自从2011年广州规划部门没再给这个临建批文后,该临时建筑实际已经超过了2年的有效期,2014年后实际上变成了整栋都是违建,现在不仅跟地铁合同期限已满,而且政府给的经营许可也已到期,法律上没有再继续存在的依据。”地铁负责人表示。